借了卻又不還
為什麼不還?
因為我不是有權人卻又說反話。
其實我只需要一點相反的主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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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說
知道與瞭解是不同程度的東西
道理很簡單
其他人可能會覺得
實際上
你們眼中的我可能就是這樣
很歡樂很不正經
受人尊重也說不上,只是不會用到這兩個字
傷害力幾乎等於零,是人畜無害的好人
因事而異也因時而異啊其實
為了本身的自尊我也傷害過人
我也知道
有時候那種東西
過了一天
一股怒氣還停在喉嚨卡在胸口
樣貌也會變的很火很怒很機車
的確如此;但是
經過了一大段時間再回過頭來看
驗了傷後才發現這其實根本就沒什麼大不了的
所有的後果都會在未來
以不同的形式侵蝕自己
加上時間的累積,就像是
油漆未乾的痕跡或是陳年的汙垢-
吧,我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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