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28日 星期六

借位

借了卻又不還



為什麼不還?



因為我不是有權人卻又說反話。






其實我只需要一點相反的主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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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說



知道與瞭解是不同程度的東西



道理很簡單



其他人可能會覺得



實際上



你們眼中的我可能就是這樣



很歡樂很不正經



受人尊重也說不上,只是不會用到這兩個字



傷害力幾乎等於零,是人畜無害的好人






因事而異也因時而異啊其實



為了本身的自尊我也傷害過人



我也知道



有時候那種東西



過了一天



一股怒氣還停在喉嚨卡在胸口



樣貌也會變的很火很怒很機車



的確如此;但是



經過了一大段時間再回過頭來看



驗了傷後才發現這其實根本就沒什麼大不了的






所有的後果都會在未來



以不同的形式侵蝕自己



加上時間的累積,就像是



油漆未乾的痕跡或是陳年的汙垢-



吧,我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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